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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新乡市市本级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公告返回公招列表 >>

2025-03-26

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23号)和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乡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新乡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新人社2024〕32号)要求决定招聘一批就业困难人员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现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根据市本级就业资金使用情况和用人单位需求,计划为13家用人单位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584个(用人单位、岗位设置及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具有新乡市市区户籍或已纳入新乡市市区户籍管理的人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进行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包括: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3.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4.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

5.失业的残疾人、城镇退役军人(不含分配安置、自主择业、逐月领取退役金人员)、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和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

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另行组织

、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331- 42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报名地点:新乡市社保综合楼2楼24、2530号窗口(新乡市人民路1号)

2.报名

符合条件人员进行现场报名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025年市本级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表1份(详见附件2,要求填写完整,粘贴1寸照片)及以下相关资料原件、复印件1根据自身情况分别提供):

1.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城镇零就业家庭相关证明;

2.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成员户口本、低保证

3.残疾人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4.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提供自然资源部门和乡(镇)、村委会审核确定的凭证;

5.城镇退役军人退伍证或相关证明材料

6.县级以上劳动模范提供劳动模范证书;

7.军烈家属中的成员提供烈士证、户口本

8.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提供能证明其单亲家庭及需抚养子女的相关资料。

(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报名后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上岗全过程,凡发现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三)拟排序

根据本次新乡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新乡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新乡市城市管理综合运行中心(城市管理信息录入岗位)3家单位用人需求进行电脑测试,根据测试成绩高低依次聘用,未被用的人员纳入排序机制进行排序。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其他人员及电脑测试未聘用人员建立岗位安置排序机制,优先安置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按照出生日期进行排序)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同等条件下按照出生日期进行排序,确定拟用人员。

(四)体检

按照相关规定组织拟用人员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劳务派遣形式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转移社保关系、办理上岗手续。出现放弃公益性岗位情况按照上述排序机制补充用。本次用人员下次招聘可再次报名。

(六)工资待遇

公益性岗位工资不低于新乡市最低工资标准,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七)其他事项

相关事项会在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请持续关注

咨询电话:3078100


2025年市本级城镇公益性岗位计划表.xls

2025年市本级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表.xls


文章来源:https://hrss.xinxiang.gov.cn/sitesources/xxsrsj/page_pc/xwzx/gsgg/articled5b55a7b1e10409e845faee0004c13c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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