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工学院是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位于豫北名城、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城市--新乡市。学校设有20个教学院部(中心),39个本科专业,建有省级重点学科3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6个,在全国高校中率先设置了电缆工程本科专业,形成了智能制造、电力电气、电子信息、新能源材料、产业经济等兼具特色与优势的专业集群。建有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和9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创新、服务社会成果显著。
根据学科和师资队伍建设需要,现诚聘高层次专业人才,热诚欢迎有志于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优秀人才前来我校工作。
(一)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先进思想政治素质,秉持立德树人理念,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二)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身心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素质、爱岗敬业,潜心钻研; (四)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 (五)秉持学术良知,恪守学术规范,坚决抵制学术失范和学术不端行为; (六) 在高校、科研院所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相应学位; (七)原则上须为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 博士研究生(博士后)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原则上第一学历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且与硕士、博士阶段的学术研究方向一致或相近。 根据博士研究生入校前近5年代表性业绩成果等,按一、二、三类引进并执行相应待遇。具体分类标准可以联系马克思主义学院详询。 安家费 一类:80万元; 二类:50万元; 三类:25万元。 在校工作期间,学校提供安置房1套(产权归学校所有),若在校连续工作至法定退休年龄,本人及配偶可长期居住;或发放住房补贴18万元(3000元/月,发放期限为5年)。 10万元。 根据校内绩效工资实施方案有关规定,在第一个考核周期(4年),按2000元/月标准享受高层次人才专项绩效工资;在第二个及以后考核周期依据上一考核周期考核结果享受相应档次的高层次人才专项绩效工资。 入校前具备中级及以下职称者,享受校聘副教授待遇;具备副高级职称者享受校聘教授待遇。校聘待遇期限5年。 配偶为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符合学校公开招聘条件要求者,在学校招聘教师时优先考虑;不符合学校公开招聘条件要求但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学校以人事代理合同制形式安排工作。不需要解决配偶工作的,其安家费额外上浮3万元。 诊按学校有关规定,同时享受科研奖励、教学工作绩效奖励以及项目配套经费资助等。 应聘采用电子邮件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本人简历发送至招聘单位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2025博士招聘+姓名+应聘专业”,个人简历须包含:个人基本情况(学习和工作经历、职称、职务等)、各阶段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科研业绩成果等 负责人:张红0373-3691216 部门电话:0373-3691215 邮箱:mkszyxy@hait.edu.cn 配通讯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平原路(东段)699号,河南工学院人事处,邮编453003。 联系人:郭老师、赵老师;联系电话:0373-369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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