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习专业与所任教学科目一致或相近;
2、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和学科教学能力,取得相应学科高中或中职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与所取得教师资格证学科必须一致或相近);
3、普通话语言类学科二级甲等及以上,非语言类学科二级乙等及以上;
4、能熟练使用常规办公软件,具有将信息技术融入学科教学的能力;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接收: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